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开展文明寝室评比的通知

发布者:江雪标发布时间:2018-05-09浏览次数:44

加强学风建设,优化育人环境,促进广大学生养成自觉维护寝室环境的生活习惯,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把寝室建设成为安全、文明、健康、和谐的家园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,经研究决定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中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比原则

文明寝室的评比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
二、评比对象

建筑工程学院2016级、2017级学生。

三、评比时间、程序

学生申报: 5月14日---5月20日

材料审核、实地检查: 5月21日-5月23日

评选结果公示:5月24日-25日

评选结果公布: 5月28日

四、评比条件

1、寝室成员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纪行为或处分记录,无男女串寝、吸烟、饲养宠物、使用违章电器的行为或记录。

2、寝室成员能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,寝室内干净整洁,物品摆放有序,卫生检查中无不及格记录。

3、寝室成员集体观念强,关系和谐,能团结友爱、互帮互助、共同进步。积极参与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,成员学习成绩优良,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列班级前60%。

4、宿舍内进行一定的文化布置,特色鲜明、富有创意,内容积极向上,能积极参加社区组织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。

六、评比要求

1、申评寝室于5月20日前提交纸质《申报表》同时发送寝室照片和寝室成员合照各1张至邮箱784839510@qq.com,用于评选和展示。照片名称统一修改为“楼栋号-寝室号+申评寝室类别”,例如:“14-201,最整洁寝室”。

2、文明寝室评比实行分数制,参评寝室的基础分为20分,根据以往检查结果进行筛查并实地考察后,进行淘汰或基础分调整,最后以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,前15名内的寝室将获得“文明寝室”称号。

淘汰条件:寝室成员有违纪行为或处分记录,有男女串寝、吸烟、饲养宠物、使用违章电器的行为或记录。

减分条件:实地检查中发现寝室物品凌乱扣5分/间,寝室异味、卫生脏乱、门口及阳台摆放垃圾的扣5分/间,使用违章电器、饲养宠物的取消评选资格。

加分条件:1)本寝室有参加社管会工作的加5分/人;(2)寝室内文化布置有特色的加5—10分。

七、表彰奖励

对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,颁发证书。获奖情况将在校内公布,并进行微信推送和展示。

获得文明寝室的成员,综合素质测评予以加3分,在各类评奖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优先考虑。